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涉嫌商标侵权案波澜再起。11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网络直播了“非诚勿扰”商标权纠纷案一案。
2013年,金阿欢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起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非诚勿扰”商标专用权。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一审以“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的理由判决驳回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金阿欢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深圳中院二审改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珍爱网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与珍爱网均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后广东高院裁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决定提审此案,且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在再审中,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珍爱网公司与金阿欢分别围绕“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对‘非诚勿扰’标识的使用,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是否侵害了金阿欢涉案注册商标”、“珍爱网是否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构成共同侵权”等三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较量,充分发表了意见。金阿欢并未提出民事索赔要求,只要求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双方均拒绝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